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内的很多商业合作城市越来越多,在为客户提供翻译时,会出现很多比较陌生的城市地名以及地址名,这是翻译时,一方面要尽可能做到统一,一方面是要尽可能的表达准确,具体要如何翻译这些内容哪?
首先要记住:音译地名不易过长,遵循简略原则,不明显的音不必机械的逐个译出,如Brazil译为"巴西",Scotland译为"苏格兰"。
其次是:有些英语地名的后缀部分比较有规律,选用汉字时应尽量一致,如少数欧洲地名以-barrow, -borough , -burg 结尾的,现在一般都译为"堡",但象-ford 这个词尾除了在 Oxford 中译为"津"以外,其他仍以译音为主,如 Hartford(哈特福德)。
另外有些英语地名读音不规则,翻译时要注意。如 Worcester, Leicester,Cloucester 中的ce不发音,应分别译为"伍斯特","累斯特","格洛斯特"。
还有英语中有不少人地同名。有些地方为纪念某一人物或事件都用同一名字作为地名,有些是移居殖民地的人用老家的地名来命名新居。于是,相同的地名因其归属的国家不同,翻译时往往有必要用不同的译法以示区别。如英国的Cambridge 译为"剑桥",但哈佛大学所在地Cambridge应译成"坎布里奇";美国的San Francisco译为"旧金山",但阿根廷的San Francisco只译为"圣弗朗西斯科";意大利的 Florence译为"佛罗伦萨",美国的 Florence却译为"弗洛伦斯"。这种情况也可以采用加注的办法以示区别。譬如莎士比亚的故乡Stratford(斯特拉特福),以其为名的地方在英国有2处,美国有3处,加拿大和新西兰各有1处,因此莎翁故乡名译为"艾冯河畔斯特拉特福"(Stratfort on Avon)才为妥当。
地名翻译还要注意英语中的日语地名的转译。日语地名译成英语时,英语译音,而再从英文译成汉语,则须用日语中原有的汉字。如Tokyo译为"东京",Okinawa译为"冲绳",Hiroshima译为"广岛",都是采用这种转译法。
英语的地名虽然以译音为主,但有其固定的译法,不能按发音随意取字译名。遇到具体地名须查阅辛华编撰的《世界地名译名手册》(商务印书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