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标准是衡量翻译产品质量的尺度,是任何一种翻译活动都应该遵循的准绳,也是翻译人员应该努力达到的目标。在我国笔译界,较有代表性的翻译标准包括:严复提出的“信、达、雅”,鲁迅提出的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傅雷提出的“神似”说;钱钟书提出的“化境”说。
在国外的翻译理论中,被大家引证得最多的是等值标准和等效标准。等值标准不但要求译文与原文思想内容等值,而且要求语言形式上的等值;等效标准追求的目标是:译文读者能顺利获得与原文读者相同或相似的效果和感受,包括原文精神、意境风格等。如果说上述标准对于笔译活动来说都有可取之处的话,却并不完全适合作为衡量口译质量的标准。
由于口译活动的“现场性”、“即时性”和译员工作的“ 独立性”等特点,译员很难在极短的时间里做到既精确又雅致,因此口译标准应在某些方面有别于笔译标准。”在这里,我们提出将“准、顺,快”作为口译的基本标准。
(一)“准”。 是指在传达讲话人的“真情实意”时要完整准确,不一定是指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精确、精准,也不包括对讲话人的无心口误和口头禅的刻板再现,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译员的翻译要忠实反映讲话的内涵意义、语用意义和感情色彩,而不一定是所指意义或语法层面的意义。比如您慢走”这样的告别语就不能译成You walk slowly,而是See you / Goodbye或Take care;又如,译员应结合讲话人的表情、语气、语调以及其他语境性因素正确判断究竟是把Is he a PhD翻译成“ 他是博士吗?”,还是译成“他也称得上博士?”巴黎高等翻译学院(ESIT) 前任院长塞莱斯科维奇曾经为一位担任讨论会主席的英国人做英/法现场口译,那位英国人说了一句They are there for attention, not retention,乍一听这句话很可能被翻译成:“那些小册子,(的内容)是为了(引起大家)注意,而不是(让大家)去记忆。”但她通过对讲话人激动的表情和举止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有些小册子已经不翼而飞)所做的分析判断,将这句话正确地译成了“那些小册子是让大家看一看的,而不是带走的”的法语意思。
2、注意选词用句的可接受性。有时候把讲话人的真实意义完整表达出来,实现了传意性功能,并不说明译员就一定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译员在翻译时还应重视信息接受者对某些语词句段的可接受程度。
3、译员传递的信息量应与讲话人的信息量等值。如果不是当事人要求译员进行概略性翻译,译员不应自作主张对讲话人的话语信息进行综述性、省略性处理。当然,如果讲话人的发言逻辑性不强,有过多无谓重复或无实际意义的内容,那又另当别论。
4、译员使用的语体风格应尽量向讲话人的语体风格靠近。在语体风格是指讲话人根据具体的交际环境和交际目的在谈话中表现出来的言语特点,如正式语体与非正式语体,幽默风格与严肃风格等。对语体风格的准确再现很难做到,因为这对译员的语言文化水平和理解感悟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译员应根据口译活动发生的具体语境尽可能地传达语体风格。比如,如果是正式场合的高层会晤,就尽量采用较为正式的语体;如果讲话人幽默风趣,就要尽量让这一一风格为听话人感知。